1.一种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板体,其为长方体板,内部设有一腔体,腔体内安装有超声波发生器,腔体两侧外壁设有若干扰动棒,所述扰动棒为一端呈球状,另一端设于板体内且与腔体相连通的圆管;
硅橡胶套,其套设于扰动棒外部,硅胶套上一体成型有绒面,所述绒面的绒毛呈针状,所述绒毛沿其长度方向依次设有2-5个环状凸起;
电源,其设于板体上侧边,包括电源线和带有开关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超声波发生器相连接;
空气加热装置,其设于板体下侧边,并通过控制电路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所述空气加热装置包括依次设置的进气管、气泵、加热部和排气管;空气在气泵的作用下,进入进气管,经加热部升温后从沿板体侧壁设置的排气管流出;所述排气管上开设有若干直径0.1-
0.5mm的出气孔;
底座,其安装于板体下侧边两角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加热装置可将空气加热至70-12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绒面的绒毛长度为0.5-2c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体外侧非安装扰动棒部分贴设有表面经过疏油处理的高密度聚氨酯棉隔音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动棒为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长10-20cm,内径0.8-2cm,其内填充有2/3-3/4体积的玻璃珠;所述玻璃珠直径为所述扰动棒内径的1/5-1/2,所述扰动棒设于板体内一端的开口处安装有丝网,将玻璃珠封于扰动棒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内填充有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发生器为频率20-25kHz、功率1000w以上的超声波发生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具有延长部或可伸缩,能在工作时将进气管管口伸至污水水面以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可控制空气加热装置的加热温度及出气量。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其特征在于,处理复杂成分含油污水时,设置两块或以上不同超声波频率,且超声波频率间隔大于3kHz的可达到景观水体处理标准的含油污水除油装置,可取得更好的处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