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嵌在车体上的挡风玻璃、受光部和处于挡风玻璃和受光部之间的弯折部,弯折部可使挡风玻璃与受光部之间固定形成一个角度,受光部包括玻璃基体和位于玻璃基体的夹层内可相对于玻璃基体移动的玻璃基片,玻璃基片相对于玻璃基体的上下移动实现受光部反光和透光的切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弯折部可使挡风玻璃与受光部之间固定形成的角度为0度或45度或90度或135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弯折部包括框合页、扇合页和合页轴,框合页和扇合页通过合页轴相互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框合页上设置有凸块,扇合页上设置有与凸块相对应且匹配的凹槽,凸块和凹槽均为扇环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框合页与扇合页连接处凸块的相对侧设置有调节间隙,调节间隙的高度大于或等于两个凸块的高度、小于三个凸块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受光部还包括位于玻璃基体上的支架和安装在支架上的旋转轴,玻璃基片缠绕在旋转轴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玻璃基片由反射镀膜基片和透光基片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汽车后玻璃,其特征在于,发射镀膜基片为TiO2膜层,透光基片为为 ITO 膜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