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包括:螺旋桨,其特征是,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还包括:
设于船体下部的壳体,设于壳体中的中隔体、对称设于中隔体两侧且与壳体前端贯通的两个进水道,设于中隔体上的内置舵,设于壳体后端且前端与进水道后端连通的出水道;壳体的两侧端均为外凸弧面,两个外凸弧面的前端和后端一一对应相交,中隔体的两侧端均为外凸弧面,两个外凸弧面的前端和后端一一对应相交,中隔体的前端与壳体前端重合;螺旋桨位于出水道中;进水道进口端的下侧低于船体的空载吃水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内置舵包括:中舵板,后端与中舵板上端连接的中扳杆,上端与中舵板前端连接且与中隔体后端铰接的前舵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内置舵包括:对称设置于中隔体两侧端且前端与中隔体两侧端一一对应铰接的两个侧舵板,两个设于中隔体中且一端与两个侧舵板前端一一对应连接的前扳杆。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还包括:设于壳体后端且由对称设置的两个分舵构成的急停倒车舵;分舵包括:一端与壳体上端通过横向铰接轴铰接的分舵板,与壳体上端铰接的油缸;油缸的活塞杆与分舵板铰接;分舵使用时与出水道后端相对;分舵不使用时转到出水道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分舵板的形状为球面切面;球面切面上两条大圆弧在交点处的切线的夹角α为50度至70度;一个分舵板的一侧端与另一个分舵板的一侧端接触,且两个分舵板的凸端位于相对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所述的进水道的截面积大于出水道的截面积;进水道前端的截面积大于进水道后端的截面积。
7.一种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包括:螺旋桨,其特征是,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还包括:
设于船体下部的壳体,设于壳体中的两个横向对称设置且与壳体前端贯通的水道;壳体的两侧端均为外凸弧面,两个外凸弧面的前端和后端一一对应相交,中隔体的两侧端均为外凸弧面,两个外凸弧面的前端和后端一一对应相交,中隔体的前端与壳体前端重合;水道的前端和后端与壳体的前端和后端一一对应贯通;螺旋桨有两个;两个螺旋桨一一对应设于两个水道中;水道进口端的下侧低于船体的空载吃水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还包括:设于壳体后端且由对称设置的两个分舵构成的急停倒车舵;分舵包括:一端与壳体上端通过横向铰接轴铰接的分舵板,与壳体上端铰接的油缸;油缸的活塞杆与分舵板铰接;分舵使用时与水道后端相对;分舵不使用时转到水道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分舵板的形状为球面切面;球面切面上两条大圆弧在交点处的切线的夹角α为50度至70度;一个分舵板的一侧端与另一个分舵板的一侧端接触,且两个分舵板的凸端位于相对外侧。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涵道式船舶推进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水道前端的截面积大于水道后端的截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