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获取到的用户操作展示抓取物品的界面,其中,所述抓取物品的界面包括至少一个直播间入口;
当获取到用户选择直播间的操作时,进入直播间,并向用户展示支付信息;
当用户根据所述支付信息完成支付后,向用户展示抓取物品副柜的实时画面和抓物夹爪的虚拟操作按钮;
根据用户对所述虚拟操作按钮的操作,控制所述抓物夹爪的动作;
当用户成功抓到物品时,通过快递柜向用户提供物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用户操作展示抓取物品的界面,包括:通过所述快递柜获取用户选择抓取物品的操作;
根据获取到的所述用户选择抓取物品的操作,通过所述快递柜展示所述抓取物品的界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用户成功抓到物品时,通过快递柜向用户提供物品,包括:当用户成功抓到物品时,判断所述快递柜的物品隔间中是否存储有与被成功抓取的物品相匹配的预设物品;
当所述快递柜的物品隔间中存储有与被成功抓取的物品相匹配的所述预设物品时,打开所述预设物品所在的物品隔间;
当所述快递柜的物品隔间中未存储有与被成功抓取的物品相匹配的所述预设物品时,展示延时领取物品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用户操作展示抓取物品的界面,包括:通过智能终端获取用户选择抓取物品的操作;
根据获取到的所述用户选择抓取物品的操作,向用户展示快递柜选择信息;
根据获取到的用户对所述快递柜选择信息的选择操作,通过所述智能终端展示,与用户选择的快递柜相对应的所述抓取物品的界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用户成功抓到物品时,通过快递柜向用户提供物品,包括:当用户成功抓到物品时,判断所述快递柜的物品隔间中是否存储有与被成功抓取的物品相匹配的预设物品;
当所述快递柜的物品隔间中存储有与被成功抓取的物品相匹配的所述预设物品时,展示到达所述快递柜的引导信息,并锁定所述预设物品所在的物品隔间;
当所述快递柜的物品隔间中未存储有与被成功抓取的物品相匹配的所述预设物品时,展示到达所述快递柜的引导信息和延时领取物品信息;
当用户在所述快递柜输入物品领取指令,打开之前锁定的所述物品隔间。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获取到用户选择直播间的操作时,进入直播间,并向用户展示支付信息,包括:当获取到用户选择直播间的操作时,进入直播间,获取进入的所述直播间的当前排队数量;
当所述当前排队数量大于预设排队数量时,向用户展示所述当前排队数量和提示等待信息;
当所述当前排队数量小于等于预设排队数量时,向用户展示支付二维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用户根据所述支付信息完成支付后,向用户展示抓取物品副柜的实时画面和抓物夹爪的虚拟操作按钮,包括:当用户通过智能终端扫码所述支付二维码后,通过智能终端展示支付界面,其中支付界面包括支付方式选项;
根据获取到的支付方式选择操作,提供相应的支付路径;
当用户通过所述支付路径完成支付后,向用户展示抓取物品副柜的实时画面和抓物夹爪的虚拟操作按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用户通过智能终端扫码所述支付二维码后,通过智能终端展示支付界面,包括:当用户通过智能终端扫码所述支付二维码后,判断所述智能终端中配置的手机号码是否与预设社交平台号绑定;
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配置的手机号码未与所述预设社交平台号绑定,展示手机号码绑定界面,以引导用户完成绑定操作;
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配置的手机号码已经与所述预设社交平台号绑定,通过智能终端展示支付界面。
9.一种快递柜,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
摄像头,用于采集图像;
抓物夹爪,用于抓取物品;
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
10.一种包含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由计算机处理器执行时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抓取物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