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包括路面排水结构、人行道排水结构和主排水渠道,路面排水结构和人行道排水结构分别与主排水渠道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路面排水结构包括路面、路面上的排水坑、排水井盖以及至少一个辅助泄洪装置,所述排水坑位于主排水渠道上方并与主排水渠道连通,排水井盖放置在排水坑上,排水井盖包括盖板和集渣槽,盖板与集渣槽之间固定有多个支腿,盖板上开有多个排水孔,且盖板上还开有至少一个泄洪孔,辅助泄洪装置安装在泄洪孔内,辅助泄洪装置包括泄洪盖和平衡机构,泄洪盖位于泄洪孔内,且泄洪盖一侧与盖板铰接,平衡机构安装在泄洪盖另一侧的盖板底壁上,平衡机构包括平衡杆、配重以及支架,支架固定在盖板底壁上,平衡杆的中部铰接在支架上,平衡杆远离泄洪盖的一端悬挂配重,平衡杆另一端支撑泄洪盖底壁,所述人行道排水结构包括人行道、侧排水坑和排水栅栏,侧排水坑位于人行道靠近路面的侧壁上,且侧排水坑底部与主排水渠道连通,排水栅栏安装在侧排水坑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渣槽至少一侧的侧壁上开有积水排放口,集渣槽内靠近积水排放口处还固定有挡渣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洪盖一侧通过铰链安装在盖板上,所述支架为U型架,U型架的两个端部固定在盖板底壁上,平衡杆可转动地安装在U型架的中部横梁上,所述配重通过挂绳悬挂在平衡杆一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栅栏包括栅栏板以及固定在栅栏板内侧的斜板,斜板与栅栏板呈“V”型设置,且斜板与栅栏板两端之间固定有防渣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