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排污管(13)和若干副排污管(11),若干所述副排污管(11)与所述主排污管(13)并连连通,每个所述副排污管(11)上分别安装至少一个吸污头(9),各所述副排污管(11)均可拆卸固定在T字钢(12)上,各所述T字钢(12)固定在蒸汽发生器的内侧壁(7)上;所述吸污头(9)的整体呈喇叭口的葫芦状,主要由依次无缝衔接的喇叭状吸污口(18)、吸污窄道(19)、大肚状吸污腔(20)和螺纹接口(23)组成,各所述副排污管(11)分别通过吸污头接口(24)与所述吸污头(9)连通,所述吸污头接口(24)的一端与所述副排污管(11)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螺纹接口(23)螺纹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污头(9)中还包括挡帽(21),所述挡帽(21)的一端为伸入到所述吸污腔(20)内的弧形壳体(16),另一端为圆周分布的若干支脚(17),各所述支脚(17)均卡在所述螺纹接口(23)的内部台阶端面(22)上,且各所述支脚(17)由所述内部台阶端面(22)与所述吸污头接口(24)的端面夹紧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副排污管(11)分别通过U形螺栓(10)和螺母(27)配合固定在所述T字钢(12)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副排污管(11)与所述T字钢(12)之间、所述U型螺栓(10)内侧还垫有鞍形垫块(26),所述鞍形垫块(26)的下表面为与所述T字钢(12)接触的平面,上表面为与所述副排污管(11)的下部贴合的凹型圆弧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污口(18)的厚度从中间向边缘逐渐变薄,且边缘处向下略微弯曲。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污头接口(24)的内径略大于吸污窄道(19)最窄处内径。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污管(13)具有至少两个排污口(14),各所述排污口(14)穿过所述蒸汽发生器的内侧壁(7)后伸出到其外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污管(13)贴近所述蒸汽发生器的内侧壁(7)布置。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角钢(25),所述角钢(25)的一端焊接在所述蒸汽发生器的内侧壁(7)上,另一端焊接在所述T字钢(12)的下方中部,且所述角钢(25)与所述T字钢(12)之间的夹角为30°。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副排污管(11)上均布置两个所述吸污头(9),两个所述吸污头(9)之间的间距等于相邻两个所述副排污管(11)之间的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