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包括框架主体(1)与延伸机构(2),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机构(2)连接于所述框架主体(1)的左右两侧;所述框架主体(1)包括上横板(11)、外框架(12)与支撑座(13),上横板(11)连接于外框架(12)的上部,支撑座(13)固定于所述外框架(12)的下部;所述延伸机构(2)与所述支撑座(13)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机构(2)包括延伸座(3)、延伸面板(4)与活动结构(5),所述延伸座(3)位于所述延伸面板(4)的下部,且所述延伸座(3)与延伸面板(4)通过活动结构(5)连接;所述活动结构(5)包括交叉配合连接于所述延伸座(3)与延伸面板(4)之间的活动杆(51)与配合杆(52),所述活动杆(51)与所述配合杆(52)的中部转动连接;所述活动杆(51)与配合杆(52)由升降结构(6)调节升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结构(6)包括连接链条(61)、主动齿轮(62)与从动齿轮(63);所述延伸面板(4)的底部的前后两侧形成活动槽(41),所述延伸座(3)上部的前后两侧形成配合槽(31),所述活动杆(51)上端均滑设于所述活动槽(41),所述配合杆(52)上端转动连接于活动槽(41);所述配合杆(52)的下端滑设于配合槽(31),所述活动杆(51)的下端转动连接于延伸座(3)上部的前后两侧靠近支撑座(13)的一端固定的铰接板(32);前后相对的所述外框架(12)相对的下部分别连接有主动齿轮(62),所述活动杆(51)的下端形成有从动齿轮(63),所述主动齿轮(62)与所述从动齿轮(63)之间通过连接链条(61)相互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齿轮(62)的中部固定有握持部(64),所述握持部(64)相对的一端形成有凹槽(65),相对的握持部(64)之间安装有套管(10),所述套管(10)的前后两端的内侧壁与所述凹槽(65)对应处形成有环形块(101),所述环形块(101)卡接于所述凹槽(6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座(13)底部的左右两侧形成有限位板(131),所述延伸座(3)靠近限位板(131)的一侧形成有与所述限位板(131)配合的抵接槽(33),所述抵接槽(33)抵接于所述限位板(131)。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横板(11)与展开并上升后的所述延伸面板(4)对应的一侧通过固定结构相互固定;所述固定结构包括固定板(113)与紧固螺丝(114),所述上横板(11)朝向延伸面板(4)的一侧延伸至对应的所述延伸面板(4)的上部形成固定板(113),所述固定板(113)与所述延伸面板(4)上部的前后两侧从下部用紧固螺丝(114)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延伸面板(4)与所述延伸座(3)收纳并转动至与所述支撑座(13)垂直的方向,所述延伸座(3)与延伸面板(4)的上部与所述上横板(11)通过连接结构连接;所述连接结构包括定位板(111)与紧定螺丝(112),所述上横板(11)底部的左右两侧与所述延伸面板(4)与延伸座(3)上部的对应处沿竖直方向延伸形成定位板(111),所述定位板(111)与收纳后的所述延伸座(3)与延伸面板(4)的上部的前后两端通过紧定螺丝(112)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面板(4)与延伸座(3)远离支撑座(13)的外侧、延伸面板(4)与延伸座(3)的后端以及上横板(11)与支撑座(13)的后端沿竖直方向可拆卸连接有护网(7)。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横板(11)的后侧底部的左右两端和支撑座(13)后侧上部的左右两端、所述延伸面板(4)和延伸座(3)的后端相对的一侧的左右两端以及所述延伸面板(4)和延伸座(3)分别远离上横板(11)的一侧的相对处的前后两端均形成有插槽(8),所述护网(7)的上下两侧与所述插槽(8)的对应处均形成有插接部(9)。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部(9)包括容置槽(91)与插杆(92),所述护网(7)的上下两侧与所述插槽(8)对应处形成有容置槽(91),所述插杆(92)容置于容置槽(91)中且通过弹簧(93)与所述容置槽(91)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