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使用的木头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固定壳、驱动杆、换档杆、第一支撑、驱动管、驱动电机、电机支撑、配重环、支撑环、固定管、驱动齿轮、第二支撑、环形驱动槽、环形驱动壳、圆形孔、导向环槽、方形孔、涡卷弹簧、配重驱动外环、调节块、驱动环、连接块、卡块、驱动块、导槽、驱动内环、切割片、连接弧杆、第一斜面、导向槽、第二斜面、台阶槽,其中固定壳的一端为开口端;固定壳的内圆面上开有导向环槽;导向环槽的圆面上开有贯通的方形孔;固定壳为开口的一侧端面上在中心位置上开有圆形孔;固定壳通过第一支撑安装在地面上侧;
环形驱动壳通过与固定壳上所开的导向环槽的配合安装在固定壳内侧;换档杆安装在环形驱动壳的外圆面上,且换档杆通过固定壳上所开的方形孔穿出固定壳的外侧;环形驱动壳的内圆面上具有环形驱动槽;驱动环安装在环形驱动壳上的环形驱动槽内;驱动环的内圆面上周向均匀地安装有四个连接块;调节块的一侧开有导向槽;调节块的两端分别开有两个对称的第二斜面;四个调节块分别通过其上未开有导向槽的一侧面安装在四个连接块上;配重驱动外环的外圆面上周向均匀地开有四个导槽;配重驱动外环的内圆面上开有台阶槽;配重驱动外环上所开的四个导槽内分别安装有一个驱动块;配重驱动外环通过四个驱动块与四个调节块上所开的导向槽的配合安装在四个调节块上;四个驱动块与对应的调节块上所开的导向槽为滑动配合;四个驱动块与对应的配重驱动外环上所开的导槽为滑动配合;驱动杆安装在配重驱动外环的外圆面上;
驱动电机通过电机支撑安装在地面上侧;驱动齿轮安装在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驱动管一端的外圆面上具有齿牙;驱动管通过第二支撑安装在电机支撑的上侧;驱动管位于驱动电机的上侧;驱动管上的齿牙与驱动齿轮啮合;驱动内环安装在驱动管上远离驱动电机的一端;驱动内环与配重驱动外环之间安装有涡卷弹簧,涡卷弹簧的内端安装在驱动内环的外圆面上,涡卷弹簧的外端安装在配重驱动外环未开有台阶槽一端的内圆面上;切割片为三角片,且切割片的三个侧面均为弧形面;切割片的三个侧面分别为切割面、配合面和外弧面;切割面和配合面配合;五个切割片分别通过切割面和外弧面的交接处周向均匀地安装在驱动内环背向涡卷弹簧一侧的端面上,切割片上的外弧面与驱动内环的外圆面配合;
切割片与驱动内环之间为转动配合;五个连接弧杆的一端分别通过转动副安装在五个切割片上配合面和外弧面的交接处;五个连接弧杆的另一端周向均匀地安装在配重驱动外环上所开的台阶槽的端面上,五个连接弧杆与配重驱动外环之间为转动配合;
固定管安装在固定壳开有圆形孔的一侧端面上;固定管与驱动内环配合;配重环的外圆面上周向均匀地安装有多个卡块,卡块的两端分别开有两个对称的第一斜面;配重环的内圆面上安装有支撑环;两个配重环分别通过安装在其上的支撑环依次安装在固定环的外圆面上;两个配重环上所安装的卡块分别与安装在配重驱动外环上的调节块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使用的木头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上述四个驱动块与对应的调节块上所开的导向槽之间通过轴承连接;四个驱动块与对应的配重驱动外环上所开的导槽之间通过轴承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使用的木头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上述作为切割片为五个的替换方案为四个或六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使用的木头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上述卡块上具有的第一斜面的倾斜角度为45度;调节块上具有的第一斜面的倾斜角度为45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使用的木头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上述调节块的宽度与相邻两个卡块之间的间距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使用的木头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在初始状态下,涡卷弹簧处于压缩状态;五个切割片处于闭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