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包括车体(1)、连接于车体(1)上的臂架(11)、连接于臂架(11)上的钢丝绳(3)以及连接于钢丝绳(3)上的吊拉钩(4),其特征在于:钢丝绳(3)与吊拉钩(4)之间连接有连接台(2),一段钢丝绳(3)连接于连接台(2)顶端,另一段钢丝绳(3)一端与吊拉钩(4)连接,与吊拉钩(4)连接的钢丝绳(3)的另一端连接有卡件(24);
连接台(2)沿其侧壁向下对称的开设有四个与卡件(24)配合的卡槽(23),连接有钢丝绳(3)的卡件(24)能够插入卡槽(23)中并相对于水平方向固定在卡槽(23)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连接台(2)的内部中心位置处开设有与卡件(24)配合的中心槽(21),中心槽(21)的底面中心处开设有通孔(25),连接台(2)的侧壁上开设有延伸至中心槽(21)上方且与中心槽(21)连通的放置槽(22),连接有钢丝绳(3)的卡件(24)能够从放置槽(22)放入中心槽(21)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台(2)的侧壁上沿放置槽(22)的侧壁向下的开设有贯通中心槽(21)的侧壁和通孔(25)的侧壁的通槽(26),连接有钢丝绳(3)的卡件(24)能够从放置槽(22)放入中心槽(21)内且其所连接的钢丝绳(3)通过通槽(26)放置入通孔(25)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台(2)为圆台状,所述连接台(2)顶部固定连接有四根钢丝绳(3),四根所述钢丝绳(3)的一端互相之间固定连接且连接有钢丝绳(3),四根连接在连接台(2)顶部的所述钢丝绳(3)分别连接在相邻两个卡槽(23)之间的中点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件(24)为球状,所述通槽(26)与所述卡槽(23)的槽宽相同,所述卡件(24)与所述吊拉钩(4)钩型开口相对的一侧固设有能够伸出卡槽(23)和通槽(26)的定位块(27)。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槽(21)的高度大于所述卡件(24)的半径且所述中心槽(21)的截面直径等于所述卡件(24)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拉钩(4)的顶端固设有固定盘(42),与吊拉钩(4)连接的所述钢丝绳(3)的底端固设有两端封闭用于容纳固定盘(42)的连接筒(31),固定盘(42)滑移连接于连接筒(31)内且固定盘(42)上竖直的固设有多根对称分布并能够插接在连接筒(31)内的固定柱(4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的前端可拆卸固设有用于使吊拉钩(4)固定的连接绳(1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拉钩(4)的钩型区域的内侧设有防滑花纹(4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钢结构建筑用吊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花纹(41)的纹路的长度方向垂直于吊拉钩(4)的弯折曲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