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视觉识别系统的无人机全自动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框架、碳板连接件、第一舵机、滑轨、滑车、步进电机、夹取机构、用于采集待抓取物件图像的摄像头和单片机,所述外框架可拆卸的安装在无人机上,所述外框架上方的中间位置处套设有碳板连接件,且所述碳板连接件上方的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有第一舵机,所述第一舵机的输出端安装有旋转轴,且旋转轴穿过碳板连接件;所述滑轨位于外框架的下方且安装在旋转轴的下端上,所述滑轨上设有滑车,所述滑车与所述滑轨形成左右滑动副,所述步进电机安装在所述滑轨一端的内部且带动滑车在滑轨上移动,所述夹取机构安装在所述滑车上;所述摄像头安装在碳板连接件的底部上,且摄像头通过图传模块与图像处理模块连接,所述图像处理模块与所述单片机连接,所述单片机分别与第一舵机、步进电机和夹取机构连接;
所述夹取机构包括夹取框、直杆、连接杆、第二舵机、第三舵机和固定夹,所述夹取框的顶部固定安装直杆,且所述直杆的上端可上下滑动的安装在滑车上,所述第二舵机安装在滑车上,且其输出端安装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是由两根杆件铰接而成,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铰接在夹取框上,所述夹取框上方的一侧安装有所述第三舵机,且第三舵机的输出端安装有固定夹,所述固定夹与所述夹取框配合用于抓取物件,所述第二舵机、第三舵机均与所述单片机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觉识别系统的无人机全自动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处理模块为电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觉识别系统的无人机全自动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步进电机的输出端安装有皮带,且滑车与皮带固定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觉识别系统的无人机全自动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舵机的转角范围为0‑36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觉识别系统的无人机全自动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至少设置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