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呈中空结构;
屏幕,所述屏幕安装在所述本体上并与所述本体围设成一收容腔;以及顶起组件,所述顶起组件至少部分收容在所述收容腔中,以用于顶起所述屏幕局部并使所述屏幕外表面形成至少一个凸起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为一种柔性触摸屏,并在受力时能够发生形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起组件包括:驱动件,所述驱动件安装在所述本体上;以及
顶起件,所述顶起件收纳在所述收纳腔中并传动连接于所述顶起件,所述顶起件在所述驱动件的驱动作用下相对于所述屏幕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起件包括:安装板及至少一个顶头,至少一个顶头装设在所述安装板朝向屏幕的一面,且与所述屏幕输入界面的键格一一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一个顶头的高度H1为1mm 15mm,及\~或,每一个所述凸起部的高度H2为1mm 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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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起组件还包括导向件,所述导向件用于导向所述安装板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件为一导柱,所述导柱固定设置在所述收容腔中,所述安装板对应所述导柱的位置开设有导向孔,所述导柱可滑动地贯穿所述导向孔,所述安装板在所述导柱和所述导向孔的导向配合作用下进行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柱靠近屏幕的一端沿径向凸设有限位部,所述限位部的外径大于导向孔的孔径,以用于限位所述安装板过渡朝向所述屏幕的方向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到所述屏幕之间的距离S小于所述顶头自身的高度H1,且所述顶头的高度H1与所述限位部到所述屏幕间距S之差的取值范围为1mm 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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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凸起部形成的按键区域面积占整个屏幕面积的1/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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