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参数录入模块、脚本生成模块、脚本执行模块和监控模块;
所述参数录入模块,用于将生成规则脚本所需的规则参数录入至业务系统中备用,其中,所述将生成规则脚本所需的规则参数录入至业务系统中备用包括:选定一支持规则引擎功能的业务系统并选定其所支持的任一规则引擎,将所述规则引擎部署至所述业务系统中;在业务系统中部署录入参数校验功能,并实时对录入的任一规则参数的值进行读取和校验,当发现录入参数合法时,往下顺序执行后续步骤;当校验发现录入参数非法时,输出异常信;在业务系统前端生成对应的参数录入界面,操作者将生成规则脚本所需的规则参数逐一录入至参数录入界面中的对应输入点内:检测规则参数合法后将已输入的规则参数存储在业务系统的临时存储单元内便于后续操作步骤的调取;所述规则参数包括用于筛选提取历史业务数据的规则条件、用于确定业务功能类型的规则类型、用于描述规则脚本功能的规则描述和用于执行业务功能的规则实体;
所述脚本生成模块,用于将录入的所述规则类型、所述规则描述和所述规则实体按业务系统支持的规则引擎所对应的语法进行配置后生成规则脚本后存储于所述业务系统中;
所述脚本执行模块,用于在业务系统前端的操作界面中使欲应用的规则脚本得以应用后,根据所述规则条件对历史业务数据进行筛选得到待处理数据,对所述待处理数据执行对应的规则实体使对应的业务功能得以执行;
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对规则脚本在应用过程中的规则引擎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根据执行结果进行对应的对策,以确保执行过程完整,防止有遗漏执行的情况发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本生成模块还用于在业务系统前端设置一脚本生成开关,触发脚本生成开关后,从临时存储单元中调取已输入的所述规则类型、所述规则描述和所述规则实体,将调取后的所述规则类型、所述规则描述和所述规则实体按规则引擎的语法生成对应的规则脚本,将生成的规则脚本按特定规则命名后存入业务系统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本执行模块还用于在业务系统前端的规则应用界面中选定一欲使其发挥作用的规则脚本,并触发其所对应的脚本应用开关,规则引擎加载对应规则脚本并解析其规则逻辑,同时对数据库的规则列表中对应该规则脚本的状态标识进行更新,使其由未应用状态变更为已应用状态,规则引擎按规则脚本中的规则条件从业务数据的数据库表中提取符合条件的业务数据对应的数据记录存入数据存储区后生成一待执行数据队列,规则引擎按规则脚本中的规则实体逐一对所述待执行数据队列中的数据执行规则实体对应的业务功能,业务系统将业务功能执行的情况记录在执行结果表内,包括业务数据和对应的执行结果;
所述监控模块还用于对执行结果表进行实时监控,按设定读取周期读取其内的执行结果序列,当监测到执行结果为失败时,规则引擎将执行失败的业务数据记录插入所述待执行数据队列中等待再次被执行规则实体对应的业务功能。
4.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方法,其包括如下执行步骤:
步骤S1、规则参数的录入:将用于生成规则脚本所需的规则参数录入至业务系统中备用,其中,将生成规则脚本所需的规则参数录入至业务系统中备用包括:选定一支持规则引擎功能的业务系统并选定其所支持的任一规则引擎,将所述规则引擎部署至所述业务系统中;在业务系统中部署录入参数校验功能,并实时对录入的任一规则参数的值进行读取和校验,当发现录入参数合法时,往下顺序执行后续步骤;当校验发现录入参数非法时,输出异常信;在业务系统前端生成对应的参数录入界面,操作者将生成规则脚本所需的规则参数逐一录入至参数录入界面中的对应输入点内:检测规则参数合法后将已输入的规则参数存储在业务系统的临时存储单元内便于后续操作步骤的调取;所述规则参数包括用于筛选提取历史业务数据的规则条件、用于确定业务功能类型的规则类型、用于描述规则脚本功能的规则描述和用于执行业务功能的规则实体;
步骤S2、规则脚本的生成:将步骤S1中录入的所述规则类型、所述规则描述和所述规则实体按业务系统支持的规则引擎所对应的语法进行配置后生成规则脚本后存储于所述业务系统中;
步骤S3、规则脚本的执行:在业务系统前端的操作界面中使欲应用的规则脚本得以应用后,根据所述规则条件对历史业务数据进行筛选得到待处理数据,对所述待处理数据执行对应的规则实体使对应的业务功能得以执行;
步骤S4、规则执行的监控:对规则脚本在应用过程中的规则引擎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根据执行结果进行对应的对策,以确保执行过程完整,防止有遗漏执行的情况发生。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包括:
步骤S21,在业务系统前端设置一脚本生成开关,触发脚本生成开关;
步骤S22,从临时存储单元中调取已输入的所述规则类型、所述规则描述和所述规则实体;
步骤S23,将调取后的所述规则类型、所述规则描述和所述规则实体按规则引擎的语法生成对应的规则脚本;
步骤S24,将生成的规则脚本按特定规则命名后存入业务系统内。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包括:
步骤S31,在业务系统前端的规则应用界面中选定一欲使其发挥作用的规则脚本,并触发其所对应的脚本应用开关;
步骤S32,规则引擎加载对应规则脚本并解析其规则逻辑,同时对数据库的规则列表中对应该规则脚本的状态标识进行更新,使其由未应用状态变更为已应用状态;
步骤S33,规则引擎按规则脚本中的规则条件从业务数据的数据库表中提取符合条件的业务数据对应的数据记录存入数据存储区后生成一待执行数据队列;
步骤S34,规则引擎按规则脚本中的规则实体逐一对所述待执行数据队列中的数据执行规则实体对应的业务功能;
步骤S35,业务系统将业务功能执行的情况记录在执行结果表内,包括业务数据和对应的执行结果。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4包括:
步骤S41,对执行结果表进行实时监控,按设定读取周期读取其内的执行结果序列;
步骤S42,当监测到执行结果为失败时,规则引擎将执行失败的业务数据记录插入所述待执行数据队列中等待再次被执行规则实体对应的业务功能。
8.一种计算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实现如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方法的步骤。
9.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可配置化方法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