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柄杆(1),手柄杆(1)上设置有托座(2),托座(2)上设置有灯罩(3),灯罩(3)内设置有十字形凹槽(4),十字形凹槽(4)内设置有灯具支柱(5),灯具支柱(5)为圆柱体型结构,灯具支柱(5)的外壁上还设置有若干灯具槽(6),灯具槽(6)内活动设置有灯具(7),灯具(7)包括支撑杆(71)、灯泡盒(72)和转轴(73),转轴(73)转动设置在灯具槽(6)内,支撑杆(71)的一端与转轴(73)固定连接,支撑杆(71)的另一端与灯泡盒(72)铰接,十字形凹槽(4)上还设置有固定杆(8),且固定杆(8)为弧形管状结构,固定杆(8)的一端转动设置在十字形凹槽(4)上,固定杆(8)的另一端活动设置在灯泡盒(7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十字形凹槽(4)的高度大于灯具支柱(5)的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灯泡盒(72)上还设置有杆孔(9),固定杆(8)的另一端活动设置在杆孔(9)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固定杆(8)的另一端与杆孔(9)之间为过盈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灯具槽(6)等距设置在灯具支柱(5)的外壁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灯泡盒(72)设置有四个,且灯泡盒(72)的位置与十字形凹槽(4)的位置相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手柄杆(1)为伸缩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