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拍杆,其特征在于,包括:
手柄部;
夹持部,其用于夹持拍摄设备;
伸缩组件,其与手柄部和夹持部连接,且设置成能够在伸长状态和收缩状态之间进行切换;以及伸缩控制装置,其具有设置于手柄部和伸缩组件的内部且用于控制伸缩组件进行伸长和收缩的发条;
其中,所述伸缩控制装置还包括与动力输出部件为相对设置且与所述发条接触的从动压合滚轮,发条从动力输出部件和从动压合滚轮之间穿过;
伸缩控制装置还包括用于对从动压合滚轮提供支撑力以使发条与动力输出部件和从动压合滚轮保持贴合的弹性支撑机构,从动压合滚轮呈浮动状态;
弹性支撑机构包括可旋转设置的托架和用于对托架施加使其旋转的作用力的弹性元件,从动压合滚轮为可旋转的设置于托架上且两者的旋转中心线相平行;
托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托杆和第二托杆以及与第一托杆和第二托杆连接的连接轴,支撑架具有让连接轴穿过的轴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控制装置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手柄部内部的支撑架以及设置于支撑架且用于控制所述发条进行伸长和收缩的动力供应机构;发条进行伸长时,发条推动所述伸缩组件进行伸长;发条进行收缩时,发条拉动所述伸缩组件进行收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供应机构包括电动机、输出动力以驱动所述发条进行伸缩的动力输出部件以及与电动机和动力输出部件连接且将电动机产生的旋转力传递至动力输出部件的传动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输出部件为与所述发条接触的主动压合滚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输出部件为采用橡胶材质制成的圆柱体,动力输出部件的外圆面与所述发条的表面接触。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输出部件包括压合滚轮本体和设置于压合滚轮本体上且与所述发条的表面接触的橡胶层,橡胶层采用橡胶材质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齿轮传动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电动机上的第一齿轮、与第一齿轮啮合的第二齿轮、与第二齿轮为同轴设置且同步转动的第三齿轮、与第三齿轮啮合的第四齿轮、与第四齿轮为同轴设置且同步转动的第五齿轮和与第五齿轮啮合的第六齿轮,所述动力输出部件与第六齿轮为同轴设置且同步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所述第二齿轮、所述第三齿轮、所述第四齿轮、所述第五齿轮和所述第六齿轮均为直齿圆柱齿轮。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压合滚轮为采用橡胶材质制成的圆柱体,从动压合滚轮的外圆面与所述发条的表面接触。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压合滚轮包括压合滚轮本体和设置于压合滚轮本体上且与所述发条的表面接触的橡胶层,橡胶层采用橡胶材质制成。
12.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的旋转中心线位于所述从动压合滚轮和所述弹性元件与托架的连接点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元件为圆柱螺旋弹簧且为压簧,弹性元件的一端抵触第一托杆的长度方向上的端部,弹性元件的另一端抵触支撑架。
14.根据权利要求3至13任一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控制装置还包括可旋转设置的环架,所述发条收缩后卷绕在环架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控制装置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环架与所述动力输出部件之间且用于引导所述发条的引导板。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控制装置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环架外侧且用于限制所述发条在收缩时的最大直径的限位板和导向板,限位板和导向板均为圆弧形结构且限位板和导向板的轴心位于环架的旋转中心线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组件为由多个中空的伸缩节依次套接组成的可伸缩杆状结构,所述发条设置于伸缩节的内部。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节的一端设有向内凸出且用于对插入内部的伸缩节起限位作用的内置台阶,伸缩节的另一端设有向外凸出且用于对外部套设的伸缩节上所设的内置台阶相配合的外置台阶。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节共设置四个。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包括:
夹持支架,其设置成相对于所述手柄部为可旋转;
翻板,其为可旋转的设置于夹持支架上,且可活动于折叠位置与展开位置之间;以及翻折顶架,其为可旋转的设置于夹持支架上,且可活动于折叠位置与展开位置之间;
其中,处于展开位置的翻板和处于展开位置的翻折顶架相配合,用于夹持拍摄设备。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的旋转中心线与所述翻折顶架的旋转中心线相平行。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和所述翻折顶架设置成可向所述夹持支架的两侧旋转,翻板和翻折顶架具有两个展开位置且两个展开位置分别位于夹持支架的一侧。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和所述翻折顶架的最大转动角度为180度,翻板和翻折顶架朝向所述夹持支架的同一侧转动90度后可分别处于一展开位置处。
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具有容纳拍摄设备的第一沟槽和第二沟槽,第一沟槽和第二沟槽设置于翻板上两个相对的侧面上。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支架和所述翻板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第一沟槽或所述第二沟槽覆盖于所述手柄部上所设的伸缩按钮和/或拍照按钮。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沟槽和/或所述第二沟槽中设有用于与拍摄设备接触的防护层。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折顶架具有容纳拍摄设备的第三沟槽和第四沟槽,第三沟槽和第四沟槽设置于翻折顶架上两个相对的侧面上。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沟槽和/或所述第四沟槽中设有用于与拍摄设备接触的防护层。
29.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支架具有容纳处于折叠位置的所述翻板的第一容置槽,第一容置槽为贯穿设置的通槽。
30.根据权利要求20或29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支架具有容纳处于折叠位置的所述翻折顶架的第二容置槽,第二容置槽为贯穿设置的通槽。
3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支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支持臂、与两个支持臂连接且用于对所述翻板起限位作用的限位块、与两个支持臂连接的安装块和设置于安装块上且用于调节所述翻折顶架与翻板之间距离的调节机构,调节机构与翻折顶架转动连接。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与所述翻折顶架转动连接且位于所述安装块外部的支撑体、与支撑体连接的导向轴和套设于导向轴上且用于产生使支撑体朝向靠近安装块的方向移动的作用力的第二弹簧,安装块具有容纳第二弹簧和导向轴的导向孔。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轴设置相平行的多个。
34.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折顶架包括分别位于所述支撑体一侧的两个夹持臂和与两个夹持臂连接的连接杆。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臂具有与所述手柄部的端部形状相匹配且为弧形的弯曲部。
3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还包括与所述伸缩组件连接且与所述夹持支架转动连接的连接套筒,所述翻板位于所述翻折顶架与连接套筒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