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碎纸机的限纸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挡板(1)、固定靠板(2)、第一转板(3)、第一活动靠板(4)、第二转板(5)、第二活动靠板(6)、托板(7)以及若干支撑杆(8),所述挡板(1)与所述固定靠板(2)相互平行,所述固定靠板(2)的顶部通过转轴与所述第一转板(3)的一侧端部转动相连,所述第一转板(3)的另一侧端部通过转轴与所述第一活动靠板(4)的一侧端部转动相连,所述第一活动靠板(4)的另一侧端部通过转轴与所述第二转板(5)的一侧端部转动相连,所述第二转板(5)的另一侧端部通过转轴与所述第二活动靠板(6)的一侧端部转动相连,所述第二活动靠板(6)的另一侧端部与所述托板(7)的底部转动相连,所述托板(7)的顶部与所述支撑杆(8)的顶部分别固定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碎纸机的限纸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8)的个数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支撑杆(8)分别设于所述托板(7)的顶部的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碎纸机的限纸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和固定靠板(2)与水平面的夹角均为30°-6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碎纸机的限纸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和固定靠板(2)与水平面的夹角均为45°。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碎纸机的限纸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7)与所述支撑杆(8)之间的连接处安装有加强板(9)。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碎纸机的限纸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板(9)的截面轮廓呈三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