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道路用可飞行机器人,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设有四组行走机构,四组所述行走机构分别设于机架两侧的前后位置处,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包括空心轴和实心轴,所述空心轴套设于实心轴外圈,所述空心轴与实心轴之间通过轴承连接,所述空心轴外圈通过轴承连接于机架的侧壁上,所述空心轴的外圈位于机架外侧处固连第一支撑臂,所述实心轴的两端长出空心轴,所述实心轴的外圈位于机架外侧处设有第二支撑臂,所述第一支撑臂与第二支撑臂分别位于空心轴轴线的两侧,所述第一支撑臂的外端部通过转轴连接有第三支撑臂,所述第二支撑臂 的外端部通过转轴连接有第四支撑臂,所述第三支撑臂的另一端部与所述第四支撑臂的另一端部通过转轴相连,所述空心轴上位于机架内侧处设有第一齿轮,所述机架的侧壁上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通过齿轮啮合传动于第一齿轮,所述实心轴位于机架内侧处的端部设有第二齿轮,所述机架的侧壁上还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通过齿轮啮合传动于第二齿轮;
所述机架上端的四角各设有一旋翼装置,所述旋翼装置包括设于机架上的第三电机、与第三电机相连的旋翼以及设于旋翼周圈的滑环,所述滑环与旋翼之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三电机驱动旋翼转动,所述滑环上设有多个滑轮组,所述滑轮组包括两个对应设置的滑轮,所述滑轮上设有环形槽,所述滑轮组的其中一滑轮的环形槽与滑环的内径形成滚动摩擦,另一滑轮的环形槽与滑环的外径形成滚动摩擦,所述滑轮通过轴承连接于竖轴上,所述竖轴设于机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用可飞行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实心轴由铝合金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