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竹制品用自动化加工设备,包括依次连接的破条机构(1)、锯断机构(2)、自动削头机构(3)、第一抛光机构(4)、筷体雕刻机构(5)、第二抛光机构(6)以及出料机构(7),相邻机构之间通过输送带(8)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锯断机构(2)包括切割工作台(21)、用于夹紧待切割工件的间歇夹紧件(22)、设于间歇夹紧件后方的间歇推料部件(23)及设于切割工作台上方的间歇切割部件(24);
所述自动削头机构(3)包括夹紧装置(36)和设于夹紧装置侧部的筷头削尖装置(37);
所述筷头削尖装置(37)包括砂盘(371)和用于使该砂盘(371)保持倾斜状态进行转动以对筷头进行削尖操作的倾转驱动部件;所述筷体雕刻机构(5)包括雕刻操作台(51)、设于雕刻操作台上的工件定位工位(52)、用于将输送带上的工件转移至定位工位上的工件夹取爪(53)及用于对工件进行雕刻操作的雕刻部件(54), 所述定位工位(52)包括设于所述雕刻操作台上的定位框体(521)、固设于定位框体内的基座(522)、设于基座上的V形卡固槽(523)及可上下往复动作设于该基座上方的压紧件(524);所述雕刻部件(54)包括可前后、左右、上下动作的动力臂(541)、设于动力臂上的钻头(542)、用于驱动钻头动作的电机及用于驱动该动力臂前后、左右、上下动作的行走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用自动化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转驱动部件包括底板(91)、通过支撑柱(92)固连于底板上方的顶板(93)、固设于底板上的旋转电机(94)及可于该旋转电机驱动下转动的驱动轴(9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竹制品用自动化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93)上设有围设于所述驱动轴外的套筒(931),该套筒外表面设有一椭圆轨道(932),该椭圆轨道(932)与水平面之间具有一夹角;所述砂盘(371)下表面向下延伸形成一卡套(372),该卡套活动套设于套筒外,卡套(372)内壁设有与椭圆轨道相配合的椭圆环槽(37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竹制品用自动化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轴(95)与所述砂盘(371)下表面通过一弹性件(96)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竹制品用自动化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为10°-
2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制品用自动化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间歇切割部件(24)包括切割臂(25)、可转动的设于切割臂下部的切割刀(26)、用于驱动切割刀转动的第三驱动件(27)、固连于切割工作台的连接座(28)及用于驱动所述切割臂于该连接座上间歇的上下往复动作的第四驱动件(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