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双活动式靠垫,设于靠背上,包括靠垫,所述靠垫包括第一靠垫与第二靠垫,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转动臂与固定件,所述转动臂包括第一转动臂与第二转动臂,所述固定件包括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与第三固定件;
所述第一转动臂的一端铰接第二转动臂的一端形成一个连接头;
所述第一固定件设置在第一靠垫上,并铰接所述第一转动臂未与第二转动臂铰接的一端,使所述第一靠垫以所述第一转动臂未与第二转动臂铰接的一端为支点转动;
所述第二固定件设置在第二靠垫上,并铰接所述第二转动臂未与第一转动臂铰接的一端,使所述第二靠垫以所述第二转动臂未与第一转动臂铰接的一端为支点转动;
所述第三固定件设置在所述靠背的接触面上,并铰接所述第一转动臂与第二转动臂铰接处的连接头,所述第一转动臂与第二转动臂在所述靠背接触面的一侧以所述第三固定件为支点转动;
每个所述转动臂包括内臂与外臂,内臂滑动设置在外臂内,内臂设有卡位装置,外臂设有若干孔洞,通过所述卡位装置调节所述转动臂的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面板、第一加强壁、第二加强壁、第一卡位壁与第二卡位壁,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相对设置在面板的同一表面上,所述第一加强壁未与面板相接的周缘向所述第二加强壁的方向延伸出所述第一卡位壁,所述第二加强壁未与面板相接的周缘向所述第一加强壁的方向延伸出所述第二卡位壁,所述面板设有凸型缺口,所述凸型缺口设置在面板的一侧,所述凸型缺口位于所述第一卡位壁、第二卡位壁、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之间,所述转动臂的端部被限制在所述第一卡位壁与第二卡位壁的内侧,并使所述转动臂在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之间转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面板、第一加强壁、第二加强壁、第一卡位壁与第二卡位壁,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相对设置在面板的同一表面上,所述第一加强壁未与面板相接的周缘向所述第二加强壁的方向延伸出所述第一卡位壁,所述第二加强壁未与面板相接的周缘向所述第一加强壁的方向延伸出所述第二卡位壁,所述转动臂的端部被限制在所述第一卡位壁与第二卡位壁的内侧,并使所述转动臂在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之间转动。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垂直设置在面板的一表面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远离面板的一端为圆弧面,所述第三固定件设置在所述靠背的中部,所述第一固定件设置在所述第一靠垫背面的中部,所述第二固定件设置在所述第二靠垫背面的中部。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垫片,所述垫片设置在所述第一加强壁与第二加强壁之间,所述垫片靠近所述第一卡位壁与第二卡位壁的一面为圆弧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接触面上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中设有卡位部,所述第一转动臂与第二转动臂上设有卡位槽,所述卡位部与卡位槽相互配合将所述第一转动臂与第二转动臂限制在所述第一凹槽中。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动臂与第二转动臂为弧弯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靠垫上还设有按摩器,靠垫背面还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收容有插头,所述插头通过导线与所述按摩器连接。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双活动式靠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靠垫上设有感应模块与控制模块,所述感应模块与控制模块设于所述靠垫上,所述控制模块控制连接所述感应模块与按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