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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6109404245
申请人: 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5-10-01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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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税控系统从商家系统获取关联有动态电子优惠券的电子发票信息;

税控系统根据电子发票信息,获取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包括本次消费数据和/或累积消费数据;

税控系统根据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确定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包括第一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和/或第二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和无电子优惠券的形式;所述第一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为按当次消费数据发放电子优惠券,所述第二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为按累积消费数据发放电子优惠券;

税控系统比较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本次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一电子优惠券,且本次消费数据清零;或者,比较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二电子优惠券,且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复位至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减去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的差值;

用户终端获取与确定的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相对应的电子优惠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关联有动态电子优惠券的电子发票信息的步骤包括:建立税控系统与商家系统的通信连接;

约定动态电子优惠券发放策略,为每种电子优惠券限定发放阈值;

关联动态电子优惠券与电子发票信息;

获取关联有动态电子优惠券的电子发票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约定动态电子优惠券发放策略,为每种电子优惠券限定发放阈值的步骤包括:建立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与动态电子优惠券之间的对应关系;

约定在所述对应关系为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对应关系时,比较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本次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一电子优惠券,且本次消费数据清零;

或者是,在所述对应关系为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对应关系时,比较所述的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二电子优惠券,且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复位至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减去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的差值。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电子发票信息,获取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的步骤包括:获取电子发票信息中的本次消费数据;

根据电子发票信息中的消费者身份信息,获取累积消费数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累积消费数据为上次累积消费数据或当前累积消费数据,所述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为上次累积消费数据与本次消费数据之和,税控系统注册会员库信息采集于税控系统自注册会员库和商家系统的注册会员库,所述根据电子发票信息中的消费者身份信息,获取累积消费数据的步骤包括:判断消费者身份信息是否与商家系统的注册会员库相匹配;

若消费者身份信息与商家系统的注册会员库相匹配,确定消费者为已注册会员,且获取会员注册帐号中的上次累积消费数据和本次消费数据,生成当前累积消费数据,获取当前累积消费数据;

若消费者身份信息与商家系统的注册会员库不匹配,判断消费者身份信息是否与税控系统的自注册会员库相匹配;

若消费者身份信息与税控系统的自注册会员库相匹配,确定消费者为已注册会员,且获取会员注册帐号中的上次累积消费数据和本次消费数据,生成当前累积消费数据,获取当前累积消费数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电子发票信息中的消费者身份信息,获取累积消费数据的步骤还包括:若消费者身份信息与税控系统的任意注册会员库不匹配,确定消费者为非注册会员;

根据消费者身份信息建立临时帐号,用于存储非注册会员获取的电子优惠券以留待其以后消费使用;

或者是,发送新会员注册的互联网链接地址,用于未注册会员进行会员注册。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确定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的步骤包括:根据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与动态电子优惠券之间的对应关系,建立动态矩阵;

依据约定,呈现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形式;

接收消费者电子优惠券的获取请求,确定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

8.一种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应用于税控系统、商家系统和用户终端,所述税控系统包括第一获取模块、第二获取模块和确定模块,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第三获取模块;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从商家系统获取关联有动态电子优惠券的电子发票信息;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根据电子发票信息,获取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包括本次消费数据和/或累积消费数据;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确定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

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包括第一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和/或第二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和无电子优惠券的形式;所述第一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为按当次消费数据发放电子优惠券,所述第二电子优惠券发放形式为按累积消费数据发放电子优惠券;比较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本次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一电子优惠券,且本次消费数据清零;或者,比较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二电子优惠券,且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复位至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减去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的差值;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与确定的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相对应的电子优惠券。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模块包括:第一建立单元,用于建立税控系统与商家系统的通信连接;

约定单元,用于约定动态电子优惠券发放策略,为每种电子优惠券限定发放阈值;

关联单元,用于关联动态电子优惠券与电子发票信息;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关联有动态电子优惠券的电子发票信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约定单元包括:建立子单元,用于建立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对应关系,还用于建立会员注册帐号的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对应关系;

约定子单元,用于约定在所述对应关系为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对应关系时,比较本次消费数据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若本次消费数据大于或等于第一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一电子优惠券,且本次消费数据清零;

约定子单元,还用于约定在所述对应关系为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对应关系时,比较所述的当前累积消费数据与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发放第二电子优惠券,且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复位至当前累积消费数据减去第二电子优惠券的发放阈值的差值。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电子发票获取请求中的本次消费数据;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根据电子发票信息中的消费者身份信息,获取累积消费数据。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单元包括:

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消费者身份信息是否与商家系统的注册会员库相匹配,还用于判断消费者身份信息是否与税控系统的自注册会员库相匹配;

确定子单元,用于若消费者身份信息与商家系统的注册会员库或税控系统的自注册会员库相匹配,确定消费者为已注册会员;还用于若消费者身份信息与税控系统的任意注册会员库均不匹配时,确定消费者为非注册会员;

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会员注册帐号中的上次累积消费数据和本次消费数据,还用获取生成的当前累积消费数据;

生成子单元,用于由获取的会员注册帐号中的上次累积消费数据和本次消费数据,生成当前累积消费数据;

建立子单元,用于存储非注册会员获取的电子优惠券以留待其以后消费使用;

发送子单元,用于发送新会员注册的互联网链接地址,用于未注册会员进行会员注册。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获取电子优惠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第二建立单元,用于根据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信息与动态电子优惠券之间的对应关系,建立动态矩阵;

呈现单元,用于依据约定,呈现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待发放形式;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消费者电子优惠券的获取请求;

确定单元,用于确定动态电子优惠券的发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