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包括夹体和全息显示单元,夹体的一端夹持在全息显示单元的边缘,夹体的另一端设有夹持器,全息显示单元包括四个相互卡合的半透明板,半透明板的边缘设有矩形齿,四个半透明板通过矩形齿卡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体包括第一夹持器、第二夹持器、第一横杆和支撑柱,第一夹持器夹持在全息显示单元的边缘,第一夹持器连接第一横杆,第一横杆连接支撑柱,支撑柱连接第二夹持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横杆上设有第一旋钮,第一旋钮用来紧固第一横杆和支撑柱。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是伸缩支撑柱,包括上杆和下杆,上杆位于下杆的内部,上杆的底部安装有第二旋钮,第二旋钮用来紧固上杆和下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体包括第一夹持器、第二夹持器、第一横杆、第二横杆和支撑柱,第一夹持器夹持在全息显示单元的边缘,第一夹持器连接第一横杆,第一横杆连接支撑柱,支撑柱连接第二横杆,第二横杆连接第二夹持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板是等腰梯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显示可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板的边缘设有可折叠区,矩形齿设置在可折叠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