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卡托,包括与第一用户卡外形轮廓相匹配的第一卡槽;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托还包括限位部,所述第一卡槽的侧壁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限位部与所述第一凹槽底部之间设置有活动连接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用于收起所述限位部时,使得所述限位部位于所述第一凹槽内,或者支起所述限位部时,使得所述限位部脱离所述第一凹槽,并在所述第一卡槽内限定出第二卡槽,所述第二卡槽与第二用户卡外形轮廓相匹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设置于所述第一卡槽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上,所述限位部包括L型第一限位框,所述连接部包括两个第一连接杆;
每一个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一限位框,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铰接;
在所述两个第一连接杆的支撑作用下,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框固定于所述第一卡槽的第三侧壁或第四侧壁上,并通过第一限位框、所述第三侧壁以及所述第四侧壁构成所述第二卡槽;
其中,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三侧壁相对设置,所述第二侧壁与所述第四侧壁相对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设置于所述第一卡槽的四个侧壁上,所述限位部包括L型的第一限位框和L型的第二限位框;所述连接部包括两个第一连接杆和两个第二连接杆;
每一个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一限位框,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铰接;每一个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二限位框,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铰接;
在所述两个第一连接杆和所述两个第二连接杆的支撑作用下,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框固定于所述第二限位框上,并通过所述第一限位框与所述第二限位框构成所述第二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框与所述第一卡槽的第三侧壁之间,或所述第一限位框与第四侧壁之间设置有锁定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框与所述第二限位框之间设置有锁定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部由相互配合的凹陷部和凸出部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靠近所述连接部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凹槽,以使得所述连接部收起所述限位部时,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第二凹槽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卡的尺寸为12mm×15mm,所述第二用户卡的尺寸为12mm×9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托,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第一用户卡、所述第二用户卡或存储卡的外形轮廓相匹配的第三卡槽。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