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河道水草清理船,包括由动力源驱动的船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船体(1)后方拖曳沉入河床的、对船体后下方的一块河床区域形成半包围的软轴(2);所述软轴(2)由所述船体(1)上的软轴驱动机构驱动,使软轴(2)在工作过程中连续旋转;所述软轴(2)的横截面的外周周向阵列有齿口(21);所述软轴(2)由对称的两根半轴构成,所述的两根半轴通过磁性接头(22、22‘)相互吸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水草清理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软轴驱动机构对软轴(2)的两端同步驱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河道水草清理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软轴(2)的两端固定于直径相等的从动带轮(3、3‘)上,两个所述的从动带轮(3、3’)与软轴驱动机构中的驱动电机(4)的驱动轮(41)张紧于同一驱动皮带(42)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河道水草清理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软轴(2)为空心轴,其内部与所述齿口(21)之间具有周向均布的孔道(20);且所述软轴(2)的端部具有可使软轴(2)内部形成负压的负压生成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河道水草清理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负压生成装置包括连接于软轴(2)端部的、耦合于所述软轴驱动机构的轴管(51),所述轴管(51)的一端封闭,另一端连通所述软轴(2)的内部;所述轴管(51)的侧面向外延伸有周向均布的叉管(52),且所述叉管(52)的端口朝向船体后方。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河道水草清理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体(1)后方还拖曳一个浮于水面的网兜(6),所述网兜(6)处于所述软轴(2)的包围区域的后方。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河道水草清理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体(1)后方还拖曳一个浮于水面的网兜(6),所述网兜(6)处于所述软轴(2)的包围区域的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