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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5109971119
申请人: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5-22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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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闹钟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移动终端的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时间到达后,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所面向对象的图像;

识别采集到的图像中是否包含人脸正面图像;

若从所述采集到的图像中识别出人脸正面图像,则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的部分区域上显示悬浮窗口,所述悬浮窗口用于提示关闭所述闹钟模块针对所述提醒时间的提醒,或者延后所述提醒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所面向对象的图像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在移动终端的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时间到达后,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亮屏状态;

所述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所面向对象的图像具体为:在所述移动终端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所面向对象的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的部分区域上显示悬浮窗口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检测从开始显示所述悬浮窗口起的预设时间内,是否有针对所述悬浮窗口的用户操作;

若从开始显示所述悬浮窗口起的预设时间内,若没有检测到针对所述悬浮窗口的用户操作,则根据所述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模式执行提醒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识别采集到的图像中是否包含人脸正面图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若从所述采集到的图像中未识别出人脸正面图像,则执行所述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模式对应的提醒操作,并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上显示强制提醒窗口,所述强制提醒窗口用于提示关闭所述闹钟模块针对所述提醒时间的提醒,或者延后所述提醒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的部分区域上显示悬浮窗口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监听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除所述悬浮窗口之外的区域中,是否有手势操作;

若有手势操作,则关闭所述悬浮窗口,并关闭所述闹钟模块针对所述提醒时间的提醒。

6.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闹钟模块,所述闹钟模块用于设定提醒时间和提醒模式,且在所述提醒时间到达后不立即执行所述提醒模式对应的提醒操作;

图像采集模块,用于在所述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时间到达后,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所面向对象的图像;

人脸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所述图像采集模块所采集到的图像中是否包含人脸正面图像;

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人脸识别模块从所述采集到的图像中识别出人脸正面图像的情况下,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的部分区域上显示悬浮窗口,所述悬浮窗口用于提示关闭所述闹钟模块针对所述提醒时间的提醒,或者延后所述提醒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判断亮屏模块,用于在移动终端的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时间到达后,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亮屏状态;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所面向对象的图像。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检测模块,用于检测从开始显示所述悬浮窗口起的预设时间内,所述悬浮窗口上是否有用户操作;

执行模块,用于若从开始显示所述悬浮窗口起的预设时间内,所述悬浮窗口上没有用户操作,则根据所述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模式执行提醒操作。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所述执行模块,用于若从所述采集到的图像中未识别出人脸正面图像,则执行所述闹钟模块中所设定的提醒模式对应的提醒操作;

所述显示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上显示强制提醒窗口,所述强制提醒窗口用于提示关闭所述闹钟模块针对所述提醒时间的提醒,或者延后所述提醒时间。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所述检测模块,用于监听所述移动终端的界面除所述悬浮窗口之外的区域中,是否有手势操作;

所述执行模块,用于若有手势操作,则关闭所述悬浮窗口,并关闭所述闹钟模块针对所述提醒时间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