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包括:通过移动终端的至少一种检测装置对人体移动状态进行检测,获得与检测装置相应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
计算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
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发出随身物品遗失警示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中的任一种或组合,所述门限值与所使用的检测装置相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包括:任一种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超过该种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或任意两种以上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都超过相应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方法还包括:修改所述门限值。
5.一种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应用于移动终端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包括:移动状态检测模块,用于通过移动终端的至少一种检测装置对人体移动状态进行检测,获得与检测装置相应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
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与移动状态检测模块相连,用于计算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
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与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相连,用于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发出随身物品遗失警示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中的任一种或组合,所述门限值与所使用的检测装置一一对应设定。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包括:任一种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超过该种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或任意两种以上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都超过相应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信号包括:音频警示信号或者震动警示信号。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还包括门限值修改模块,门限值修改模块与所述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相连,用于修改所述门限值。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如权利要求5至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