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面板导光装置,包括一面板、一导光结构及一固定于所述面板内壁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上开设有一收容部,所述导光结构包括一安装于所述收容部内的透光件及一固定于所述透光件上的导光件,所述透光件及所述光源位于所述面板的两相对侧,所述导光件的端部穿过所述面板并正对所述光源,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由所述导光件引导至所述透光件并经由所述透光件将光线发散,所述收容部包括一底壁,所述面板导光装置还包括一安装于所述收容部内的遮光件,所述遮光件位于所述导光件及所述底壁之间,所述面板包括一前壁、与所述前壁相连的一第一侧壁及一第二侧壁;所述收容部包括一位于所述前壁上的收容槽、一位于所述第一侧壁上的第一安装槽、及一位于所述第二侧壁上的第二安装槽,所述收容槽连通所述第一安装槽及第二安装槽;所述透光件包括有两个主透光部、连接所述两个主透光部的辅透光部、及位于每一主透光部的自由端的卡扣部;所述主透光部固定于所述收容槽内,所述辅透光部位于所述第一安装槽内,所述卡扣部卡扣于所述第二安装槽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件包括一外表面及一内表面,所述外表面与所述面板大致齐平,所述内表面上开设有一固定槽,所述导光件安装于所述固定槽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件贴合所述透光件的内表面及所述收容部的底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透光部大致呈U形,所述卡扣部为卡钩。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部的底壁上开设有一供一硬盘进出的开口,所述开口位于所述两个主透光部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槽包括一第一收容槽及自所述第一收容槽一侧延伸出的两个第二收容槽,所述第一收容槽与所述第一安装槽连通,所述两个第二收容槽与所述第二安装槽连通,所述开口位于所述第一收容槽内,每一第二收容槽内还设有一供所述导光件的端部穿过的通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第二收容槽大致平行。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板导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导光装置还包括一用以遮盖所述开口的盖板,所述盖板安装于所述面板上,并位于所述主透光部及所述辅透光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