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光亮度控制系统,用以对一电子设备的背光亮度进行控制,所述背光亮度控制系统包括一控制单元、一第一调节单元及一第二调节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接收来自一显示芯片的一第一控制信号,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第一控制信号输出相应的第一开关信号和第二开关信号,所述第一调节单元和第二调节单元分别接收所述第一开关信号和第二开关信号,并分别根据所述第一开关信号和第二开关信号输出一第一调节信号或一第二调节信号对所述电子设备的背光亮度进行调节,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开机状态下时,所述控制单元输出一第一电位的第一开关信号和一第二电位的第二开关信号,所述电子设备接收来自所述第一调节单元之第一调节信号,并根据所述第一调节信号调节其背光亮度;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下时,所述控制单元输出一第二电位的第一开关信号和一第一电位的第二开关信号,所述电子设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调节单元之第二调节信号,并根据所述第二调节信号调节其背光亮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亮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包括一第一开关和一第二开关,所述第一开关和所述第二开关分别包括一第一端、一第二端及一第三端,所述第一开关的第一端接收来自所述显示芯片的第一控制信号,所述第一开关的第二端接地,所述第一开关的第三端经由一第一电阻接收一第一直流电压,所述第一开关的第三端输出所述第一开关信号,所述第一开关的第三端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开关的第一端,所述第二开关的第二端接地,所述第二开关的第三端经由一第二电阻接收所述直流电压,所述第二开关的第三端输出所述第二开关信号,其中所述第一开关和所述第二开关为N沟道场效应晶体管,所述第一开关和所述第二开关的第一端、第二端及第三端分别为栅极、源极及漏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亮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流电压为+5伏的备用电压。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亮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单元包括一第三开关和一第四开关,所述第三开关和所述第四开关分别包括一第一端、一第二端及一第三端,所述第三开关的第一端和所述第四开关的第一端电性连接所述第一开关的第三端以接收所述第一开关信号,所述第三开关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开关的第二端电性相连后经由一第三电阻接地,所述第三开关的第三端接收来自中央处理器的第一调节信号,所述第四开关的第三端电性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三开关和所述第四开关为N沟道场效应晶体管,所述第三开关和所述第四开关的第一端、第二端及第三端分别为栅极、源极及漏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光亮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调节单元包括一第五开关、一第六开关及一第七开关,所述第五开关、所述第六开关及所述第七开关分别包括一第一端、一第二端及一第三端,所述第五开关的第一端和所述第六开关的第一端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开关的第三端以接收所述第二开关信号,所述第五开关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六开关的第二端电性相连后经由一第四电阻接地,所述第五开关的第三端经由一第五电阻接收一第二直流电压,所述第六开关的第三端电性连接所述电子设备,所述第七开关的第一端接收来自所述显示芯片的一第二控制信号,所述第七开关的第二端接地,所述第七开关的第三端电性连接所述第五开关的第三端,其中所述第五开关和所述第六开关为N沟道场效应晶体管,所述第五开关和所述第六开关的第一端、第二端及第三端分别为栅极、源极及漏极,所述第七开关为一NPN型三极管,所述第七开关的第一端、第二端及第三端分别为基极、发射极及集电极。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背光亮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位为高电位,所述第二电位为低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