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第一服务基站接收到终端发送的测量报告后,选择出第二服务基站;
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向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发送第一切换请求,其中,所述第一切换请求中包含与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对应的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一号码;
所述第二服务基站根据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切换请求应答至所述第一服务基站,以将与所述终端连接的服务基站从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切换到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其中,所述切换请求应答中包含与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对应的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二号码;
所述第二服务基站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第一切换请求中的所述第一号码和与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对应的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所述第二号码,判断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和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是否为同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并将判断结果和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
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确定是否将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核心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判断和所述第二服务基站之间是否有直接链路;
在判断结果为有直接链路时,直接将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判断结果为没有直接链路时,将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由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发送至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并由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将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根据判断结果确定是否将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核心网,具体包括:在判断结果为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和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为同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时,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记录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
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接收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发送的数据和/或信令,并发送至所述核心网,以及接收所述核心网发送的数据和/或信令,根据记录的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根据判断结果确定是否将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核心网,还包括:在判断结果为所述第一跟踪区域和所述第二跟踪区域为不同跟踪区域时,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记录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并将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核心网;
所述核心网根据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断开与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一连接路径,并建立与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二连接路径;
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接收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发送的数据和/或信令,并通过所述第二连接路径发送至所述核心网,以及接收所述核心网通过所述第二连接路径发送的所述数据和/或信令,根据记录的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跟踪区域管理实体设置在对应的跟踪区域和核心网之间,或者设置在宏小区基站上,用于管理或分发所述对应跟踪区域内的数据/或信令以及管理小区之间的协作。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小区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管理的跟踪区域为一个宏小区覆盖范围下的所有小小区,或一个宏小区覆盖范围下的部分小小区或多个宏小区覆盖范围下的部分或所有小小区。
8.一种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选择单元,在第一服务基站接收到终端发送的测量报告后,选择出第二服务基站;
第一发送单元,控制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向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发送第一切换请求,其中,所述第一切换请求中包含与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对应的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一号码;
第二发送单元,控制所述第二服务基站根据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切换请求应答至所述第一服务基站,以将与所述终端连接的服务基站从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切换到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其中,所述切换请求应答中包含与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对应的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二号码;
处理单元,控制所述第二服务基站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第一切换请求中的所述第一号码和与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对应的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所述第二号码,判断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和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是否为同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并将判断结果和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
确定单元,控制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确定是否将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核心网。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判断单元,控制所述第一服务基站判断和所述第二服务基站之间是否有直接链路;
所述第一发送单元具体用于:
在判断结果为有直接链路时,直接将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单元还用于:在判断结果为没有直接链路时,将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由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发送至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并由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将所述第一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在判断结果为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和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为同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时,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记录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
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接收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发送的数据和/或信令,并发送至所述核心网,以及接收所述核心网发送的数据和/或信令,根据记录的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确定单元还用于:在判断结果为所述第一跟踪区域和所述第二跟踪区域为不同跟踪区域时,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记录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并将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核心网;
所述核心网根据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断开与所述第一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一连接路径,并建立与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的第二连接路径;
所述第二跟踪区域管理实体接收所述第二服务基站发送的数据和/或信令,并通过所述第二连接路径发送至所述核心网,以及接收所述核心网通过所述第二连接路径发送的所述数据和/或信令,根据记录的所述上层路径切换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二服务基站。
13.根据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跟踪区域管理实体设置在对应的跟踪区域和核心网之间,或者设置在宏小区基站上,用于管理或分发所述对应跟踪区域内的数据/或信令以及管理小区之间的协作。
14.根据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小区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跟踪区域管理实体管理的跟踪区域为一个宏小区覆盖范围下的所有小小区,或一个宏小区覆盖范围下的部分小小区或多个宏小区覆盖范围下的部分或所有小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