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金属件的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将沉积有金属膜层的基底的金属膜层面与待表面处理的金属件的至少一个表面接触,并使所述金属膜层面与金属件的该表面冶金结合;剥离所述基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沉积有金属膜层的基底上的金属膜层厚度为0.01-0.2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沉积有金属膜层的基底上的金属膜层厚度为0.05-0.1m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基底为透明基底,且利用射线使所述金属膜层面与金属件的该表面冶金结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基底选自PET膜、PC膜、PA膜和PVC膜中的一种或多种。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射线为激光或电子束。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金属膜层的金属选自Mg、Al、Ni、Cr、Co、Au、Sn、In和Zn中的一种或多种。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所述金属件为镁压铸件、铝压铸件、锌压铸件或铁基非晶合金压铸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包括:将剥离所述基底后的含有与所述金属件的该表面冶金结合的金属膜层的金属件进行阳极氧化。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其中,剥离所述基底的方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将与金属膜层冶金结合后的金属件用有机溶剂浸泡以去除所述基底,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丙酮、二甲苯、二氯甲烷、氯仿、四氯乙烷、四氢呋喃和二氧六环中的一种或多种。
11.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表面处理方法得到的金属制品。
12.权利要求11所述的金属制品在产品外观件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