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包括一微型处理器系统、一显示屏,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连接一设置在所述显示屏上的触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用于处理所述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信息,并将触摸动作信息与所述显示屏上的显示内容相关联;
所述触摸屏上具有至少两个触摸点的触摸点组,并且触摸点组中至少两个触摸点间的距离缩短时,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视为所述显示屏上显示的位于两个触摸点之间的虚拟物品被拿住,所述虚拟物品跟随所述触摸点组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点组中的至少两个触摸点分别压住所述虚拟物品时视为所述虚拟物品被拿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虚拟物品被拿住时,所述虚拟物品跟随所述触摸点组在触摸屏上的挪动而挪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触摸点组被移除时,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视为所述虚拟物品被拿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有一虚拟物品被拿起时,再次在所述触摸屏上呈现一触摸点组,并且所述触摸点组中的至少两个触摸点距离变大,视为所述虚拟物品被放下在所述触摸点组之间的位置。
6.多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即第一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第二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
通过所述触摸点组在所述第一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上拿住一虚拟物品,然后将所述触摸点组移除,视为所述虚拟物品被拿起;
在第二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的触摸屏上呈现一触摸点组,并且所述触摸点组中的至少两个触摸点距离变大,视为所述虚拟物品被放下在所述两个触摸点之间的位置;
所述第一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通过数据通信将与所述虚拟物品关联的数据信息传送给第二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具有除第一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之外的其他两个以上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时,允许将同一虚拟物品从第一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拿到一个以上的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传送出的数据中,还包括该数据的当前执行信息,在完成数据传输后,在接收数据的第二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上执行该数据到发送时的执行状态。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传输文件是播放中的音频文件或者影音文件时,在传输过程中在第二单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上进行同步播放。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9所述的多机虚拟物品拿取系统,其特征在于:当传输文件是播放中的音频文件或者影音文件时,优先传输正在播放的文件数据,以及将要播放的文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