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地下管道交通系统,至少包括地下管道(1)和运行于管道(1)中的列车(2),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系统中每个停车站点处均设有一个垂直升降电梯(3),用来将要上车的乘客从地面(8)垂直送到地下管道交通系统中列车(2)停站后乘客出入口(4)处,同时将要下车的乘客从乘客出入口(4)处垂直送上地面(8);所述乘客出入口(4)由三道门构成,从里向外依次是列车门(21)、管道门(11)和电梯门(310),当列车(2)到站后三道门相互对齐并依次或同时打开,以使上车的乘客从电梯轿厢(31)进入列车(2),同时使下车的乘客从列车(2)进入电梯轿厢(31);所述管道(1)除通风口外,运行状态下为全封闭式管道;所述管道(1)内的行车路线为单向环形路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乘客出入口(4)由一衔接口(5)将所述列车门(21)、管道门(11)和电梯门(310),在列车(2)停站三道门相互对齐打开后,连接成为一个封闭性通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1)的横截面在整个环形路线上大小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1)在整个环形路线上至少有一个列车出入口(6)与一个副管道(7)相连接,用来将在管道(1)中运行的列车(2)驶入或退出管道(1)。